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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子小说网 > 言情小说 > 痞子大侠  作者:董妮 书号:19568  时间:2016/10/31  字数:6838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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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“爹,你回来啦?”随着珠敲玉铃似的声音响起,一道娇小的身影窜出门帘,夕阳彩霞中,粉团儿捏成的脸庞红似成桃。

  女孩七、八岁的年纪,长发不束不髻,随风飞扬,就像那观音座前的龙女,清灵不似凡间人物。

  水灵灵的大眼一转,女孩见到自己爹亲身旁跟了个脏兮兮、像小猴子般的家伙,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看,一道口水像瀑布一样滴了下来。

  “爹爹,他是…”女孩名叫丁叮,其父人称白云剑客,武林谱上第一人。

  如今,这天下第一的高手却一张苦脸,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地说︰“老头子倒了楣,不过上苏州城买酒,居然就招惹上煞星,这小猴子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,死跟着我不放,老头子也不知道他想干么?”

  被叫作小猴子的曲笛是苏州城一个小混混,打出生就被丢在垃圾堆里,也不知自己爹娘是谁,是几个乞丐发现他,一时兴起便轮乞讨几碗米汤来喂他。

  岁月如梭,转眼十二年过去,曲笛没饿死,长到了现在,不过因为打小就有一餐没一餐的,所以个子比年仅八岁的丁叮还矮半颗头,人也瘦得像风一吹就要散了似的。

  为何曲笛会死着丁还呢?说起来还真的是桩乌龙事。

  曲笛不过是街头一个小乞丐,偶尔剪剪几个过路肥羊的钱包,虽然没有正式加入帮派,但扒窃的功夫号称苏州第一,多少帮派想邀他入伙,不过他讨厌被人在头上,所以只是跟各帮派混混周旋,见人就喊大哥,剪了钱包也常孝敬几个大帮派首脑,因此在各帮派间来去自如。

  那丁还进城买酒,曲笛一眼看出他荷包鼓鼓,一双贼手就伸进了丁还怀里。

  他不知道天下有什么武林人士,想在丁还身上讨便宜,是万万不可能。

  丁还武功号称天下第一,行事风格却很豪迈,从来不打理门面,横看竖看就是糟老头子一个。

  他心肠很好,一看曲笛就知是个困苦人家的孩子,所以也不刁难他,见贼手伸来,他步伐错,顷刻痹篇。

  谁知曲笛生就一副混混脾气,他第一次扒窃,丁还若点破他,曲笛还会摸摸鼻子,自认倒楣,从此不纠

  偏偏丁还就只是闪来闪去,一句话也不说,曲笛只当丁还在戏弄他,混混脾气一起,下定决心非扒到丁还的钱包不可。

  就这么着,丁还下山买酒三天,曲笛就跟了他三天,任丁还怎么甩都甩不掉,不知不觉就跟到了丁还的老窝…白云庄。

  这白云庄名字取得好听,其实就是几块砖、木头架成的房子,立在苏州城外一座小山上。

  曲笛刚跟着丁还入山,看见白云庄那穷酸样,本来已起心要走,谁知丁叮突然跑了出来。

  他一见到丁叮啊!脑袋就像被雷打中似的,灵魂儿都出窍了。

  天哪,他混遍苏州也没见过这么水灵动人的女孩,就像天上的仙女,不带半丝人间烟火气。

  他的口水不争气地了下来,脑海里回想着十岁那年,听说绣楼的花魁多么漂亮又多么丽;天生天养的孩子早,便跟着几个小混混溜进楼子里,偷看花魁洗澡。

  那花魁皮肤白皙,面如桃花,当下刺得几个小混混心火频生,鼻血不知了多少。

  曲笛本以为绣楼的花魁就是天下第一美女了,想不到这破木屋里窜出来一个小丫头,那气质、风韵比起花魁不知又美上多少倍。

  这才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啊!曲笛握紧了他黑抹抹的小拳头,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这小丫头做老婆。有了她,哪怕给小爷金山银山,他也不屑一顾。

  当下,曲笛把膝一弯,噗咚一声跪了下来。“姐姐,仙女姐姐,求求你可怜可怜小…”猛咬一下舌头,差点就漏混混气息了。“小子曲笛,打小没了爹娘,只能在苏州城里乞讨为生,有一顿就没了下顿,不知什么时候要饿死在水沟里。小子看这位老先生仙风道骨,肯定很有能耐,求他收留小人,为奴为仆都没关系,只求有一口饭吃,可惜老先生…”混混守则第一条,说话吐吐、半真半假,才唬得了人。“仙女姐姐,你好心肠帮忙求求老先生,收了小子吧!”

  这一番话可把丁叮听得泪眼汪汪,她这年纪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,平常就老捡些受伤的小猴、小鸟回家养,更何况是个人呢?

  马上,她明亮的大眼看向爹爹。

  丁还傻眼,这曲笛跟了他三天,从来没有跟他说上半句话,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想要来投靠,自己却不从呢?

  “爹爹。”丁叮小脚一跺。“你平常不是常常教导叮儿,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?做人要有慈悲心,怎么你看见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也不肯帮上一把?”

  “我…”丁还无辜啊!正想喊冤。

  这边,曲笛已经耍起无赖,砰砰砰地,胡乱磕起头来。“仙女姐姐,你帮帮我吧!仙女姐姐,小子给你磕头,愿意一生一世跟在你身边做牛做马,只请你收留小子,给小子一口饭吃,仙女姐姐…”当然啦,在曲笛心里,这一生一世还包括同食共寝,耳鬓厮磨…

  “喂!”丁还发现曲笛不安好心眼,正想阻止女儿引狼入室,女儿却已自作主张拉了曲笛的手往屋里走。

  “曲笛…嗯,以后我还是叫你小笛吧,这样比较不生分。爹爹不收留你没关系,我收,也不要你做牛做马,反正白云庄不差你一口人吃饭,你就做…”她看了看曲笛只到自己耳畔的个头,直觉便认为他年纪很小。“做我弟弟吧,我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,很羡慕人家姐弟和谐的,你认我当姐姐,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。”

  小爷才不要做你弟弟,小爷想当的是你的相公。曲笛心里这么想,嘴巴却甜得像灌了。“小笛真是三生有幸才能有这么漂亮的仙女来做我姐姐,姐姐、姐姐…”说着,他脑袋就往丁叮怀里蹭去,把屋外的丁还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。

  真是…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无赖的小子,当着人家亲爹的面前吃人家女儿的豆腐,虽然丁叮年纪还小,不解男女情事,但丁还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女儿被人这样轻薄啊!

  他一个轻跃,微驼的身影已然闪现在曲笛与丁叮面前,大掌闪着轻风,转瞬间,曲笛的领子已落入他手中。

  “爹爹,你要干什么?不许你欺负弟弟。”丁叮跳脚叫着。

  丁还真是哭无泪啊!这是不是叫女生外向?

  都是这混帐曲笛的错,他恨恨瞪了曲笛一眼,却舍不得骂女儿半句,他老婆就是为了生这个女儿过世的,这唯一的骨血是他的心中宝啊!

  无奈之下,丁还只能长叹一声。“叮儿别紧张,爹爹只是想跟你这位『好』弟弟聊一下天,你先去做几样小菜,难得爹爹买了酒上来,今晚正好品尝一番。”他还特意强调那个“好”字,这曲笛还真是好到王八蛋过了头。

  “真的?”丁叮面现疑惑。

  想到后还想娶丁叮,丁还就是他未来的岳父,曲笛笑嘻嘻地做起好人。“姐姐放心,看来老爷子是不会为难我了,”他装出委屈的表情。“只要能跟姐姐在一起,不管老爷子对我提出什么要求,我都会答应的。”

  丁还简直气到要血,想当年他仗剑江湖行时,也遇过不少歹人恶霸,却没见过如曲笛这般油条的,简直是集卑鄙、无诈、狡猾于一身。

  丁叮娇瞋丁还一眼。“爹爹说的圣人之道,叮儿可是一字不敢忘,还望爹爹说到做到。”

  丁还被两个年纪加起来不到他一半的家伙彻底打败,百般无奈垂下脑袋。“爹爹真的只是想跟这小子说几句话,保证不会赶他下山,你一定可以在晚膳时分看到他,如此可好?”

  丁叮走过来,爱怜地摸摸曲笛的头。“弟弟,爹爹一向说话算话,既然做了保证,必然不会违诺。如果爹爹欺负你,你尽管大声叫,姐姐马上前来救你,知道吗?”

  “姐姐…”天哪,美人儿的手好香,曲笛被得头都晕了。

  实在是妙极、妙极,虽然才八岁,却已生就美人胚子一副,待得长成,不知要美成什么样子?曲笛真想为自己的幸运大喊三声万岁。

  ******--***

  丁还拎着曲笛来到后山的水潭边,一抖手就将曲笛扔进水潭里。

  本哝咕哝,曲笛一时失察,喝了几口水,待得游上潭边,破口大骂。“他的死老头,老不死,该杀千刀的老贼…”

  “你再骂啊!”丁还指风轻弹,潭边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被震得粉碎。

  曲笛轻咋一下舌,怪不得他摸不到丁还的钱包,敢情丁还还是个武林高手。

  “喂,老头子,你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,应该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钱包,怎么你不抓我上官府?”

  “老夫行走江湖二十余载,见过的人没有上万,也有几千,什么样的人会做出什么事,老夫一眼便知。那在城门口,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,老夫看你的样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,会干扒手一行,必有不得已之处,所以不忍心为难你。岂知…老夫处处忍让,你这小子却得寸进尺,跟着我上山,求一份温也就罢了,白云庄还养得起一口人,但你对叮儿…你究竟是什么意思,存心祸害我家闺女吗?”

  “啧!”丁还一番苦口婆心听得曲笛又是摇头、又是叹气。“我说老头子,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!有人想偷你钱包,你还可怜他,这就怪不得小爷心黑巴上你了。”

  “你你你…”这姓曲的是天生的恶霸吗?人家对他好,他不领情也就算了,还倒打一耙,简直无至极。

  “老头子,教你一个乖。所谓好人不长命,祸害遗千年,你以后做人千万别太好心,当心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银子。”

  丁还白眼一翻,就要晕了。

  “再说你那闺女…嘿,小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漂亮的女孩,小爷决定了,将来一定要讨她做老婆,把她放在心坎里,死命地疼着她。”想象丁叮长大后将是多么娇娆动人,软玉温香依在他怀中,曲笛感到自己又要鼻血了。

  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,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,毕竟,鼻血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。

  丁还好气又好笑,这小乞丐才多大啊!

  “好,你说要娶叮儿,我问你,你拿什么来娶她?要怎么养活她?将来让她住哪里?睡你的破狗吗?”

  “老头子,你当小爷白痴啊?”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。“看你刚才那一手,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,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,待得小爷学全了,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。”

  丁还气极反笑,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,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,他不屑一顾,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?

  “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,你学得会吗?”

  “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。”曲笛伸手抹一把脸,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。“小爷天纵英才、聪明绝顶、人间罕见、俊秀无俦…”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,听得丁还都快睡着了。

  “得了。”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,扔到曲笛脚边。“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,老夫正式收你入门,否则,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,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。”语音犹在,他身影已杳。

 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。“糟老头子,老而不死谓之贼,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。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,但…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!”不好意思,曲笛是个孤儿,又是被乞丐养大的,他不识字啊!

  ******--***

  晚膳时分,丁叮牵着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。

 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,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,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。

  本来男生着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,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、眉目清灵,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,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气,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。

  不说帮曲笛梳洗的丁叮吓一跳,就连识人多矣的丁还乍见曲笛面目,心里也是大大一动。

  臂曲笛五官,眉清目秀,鼻管直,双丰润,眉间一点清灵,分明聪明过人之相。

  可惜啊可惜,他双眼明而不正,若不好好调教,将来必定为祸天下。

  但曲笛厮混街头久,氓气息已经养成,想引他回正途得费多大的功夫?

  丁还心头乍时乌云满布,不知该拿曲笛如何是好,他是心慈祥才之人,年逾五旬,却未收一徒,实在是好骨的徒弟难求。

  如今曲笛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,一时就想收他入门。

  可曲笛没练得一身好本领之前,已是如此滑刁钻,真让他习得高深武艺,他又不受教,将来祸害天下一定更甚…

  “爹,你看,弟弟好漂亮是不是?”丁叮对曲笛爱入心坎。

  她自幼丧母,没有兄弟姐妹陪伴,山中寂寥;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,还嘴甜如,姐姐长、姐姐短,撒娇慰哄样样精通,怎不让她欣喜狂?

  “弟弟、弟弟,你快坐下。”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,顺手帮他添了碗饭,大鱼大、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。“从今天起,我们就是好姐弟了,弟弟多吃一些,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,将来长大,一定更是英俊威风,姐姐想着就觉得好骄傲。”

 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,不感到有些鼻酸。打从有记忆以来,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?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,子果然温柔又善良。他更加坚定决心,长大后非丁叮不娶。

  “弟弟,你生得这样好看,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!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,处处留情,我最讨厌那种人了。”丁叮边给他布菜,口里边唠唠叨叨地,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。

  曲笛心头温暖,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。“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。”他只要这个好姐姐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。

  丁叮摸摸他的头。“弟弟,你口呼『小爷』的称号实在不雅,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?”

 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,曲笛肯定不理她,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,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,嘟了嘟嘴。“那小爷…唉呀,姐姐要人怎么说呢?”

  “你可以自称在下、鄙人、小生,不然直接说『我』也可以啊!”“好麻烦。”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,若非三餐不继,个儿长不大,哪会屈居“小爷”这称号?现在竟连“爷”都不能称了,可是…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,那…改就改吧!“小爷…不,是我…那个姐姐,我们一起吃饭吧!”

  “好弟弟,乖弟弟,你真是我的宝贝。”丁叮天真无,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,一心认了这个弟弟。

  “嗯哼!”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,拎着曲笛的后衣领,拉到自个儿身边,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。

  “爹爹,你怎么对弟弟这样鲁?”丁叮不依了。

 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,双目如剑,直刺曲笛面庞。“曲笛,今年几岁了?”

  “十二。”面对丁还,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,当下声音冷了三分。

  “咦?”丁叮惊呼。“你居然长我四岁?可是个头…”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,还以为不过是个六、七岁的童儿,想不到竟有十二了。霎时,她眼眶泛出水雾。“这么一来我的弟第可不是没有了吗?”

 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,看她要哭,心都慌了。“姐姐莫哭、姐姐莫哭,你不喜欢我十二岁,那我改…就八岁怎么样?”

  这年龄可以随便改的吗?丁还真是啼笑皆非,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,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,任曲笛滑狡诈,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。

  嗯…曲笛是匹野难驯的良马,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。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,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。

  “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,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。不过依规矩,入门者为先,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,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姐。曲笛,你磕头拜师吧!”

  丁叮闻言,拍手叫好,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!“太好了,弟弟换师弟,也行也行。乖师弟,你快拜爹爹做师傅吧!”

 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,眼珠子骨碌碌转。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,不肯教他武功,不过半个时辰,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,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?

  一定有诈,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。

  曲笛天生别扭,一副倔脾气,牵着不走,打着倒退,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。  WwW.XzIxS.Com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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